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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府院联动” 助推企业新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3 13:48:14   浏览次数:3  发布人:539b****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 严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要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而是要高质量发展,据我了解,重庆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就做得很好。集中管辖重庆全域破产类案件的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五年来,创新“府院联动”机制,共审结案件约7000件,清理债务3000亿余元,盘活资产1000亿余元,成功挽救了力帆、华生园、隆鑫等一批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 严琦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要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而是要高质量发展,据我了解,重庆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就做得很好。集中管辖重庆全域破产类案件的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五年来,创新“府院联动”机制,共审结案件约7000件,清理债务3000亿余元,盘活资产1000亿余元,成功挽救了力帆、华生园、隆鑫等一批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

    拯救困境企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无法完成。在破产审判过程中,政府与法院联动解决破产衍生社会问题,能够有效推动危机企业涅槃新生,值得进一步完善推广。

    因此,我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已经建立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运作机制,推动妥善解决企业破产重整涉及的土地调规、民生保障、资产处置等问题,将“个案协调”逐步转化为“整体联动”,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确定专门部门或者设立专门机构,履行破产事务中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解决破产案件数量和难度不断增加与破产事务性工作因涉及多个部门而效率不高的矛盾;三是强化法院与多个部门的深度合作,协调联动,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切实解决破产审判中的企业注销、涉税相关、援助资金使用等问题,以尽快给重整企业“松绑”,让其“轻装上阵”真正实现新生。(人民法院报记者 刘洋 通讯员 钟丽君 肖雯雯 整理)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责任编辑::陆茜坤|联系电话:(010)67550974|电子邮箱:luxikun@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李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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