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王李娜到晨晨的住处了解他的学习情况。黄珍珍 摄
“我不知道孩子爸爸是谁。”
“二十多年没联系了,我哪里晓得我父母在哪儿,还在不在世?”
“孩子现在是没有去上学,那又怎么了?”
2023年年初,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某有一个孩子晨晨(化名)。但面对警方的讯问,罗某拒绝配合,她自报的身份信息无法查实,晨晨也因此无法确定身份。
经过司法鉴定,晨晨确为罗某所生,其骨龄检测结果显示为7岁多。因监护缺失,警方决定将晨晨送往宝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临时庇护。
就这样,晨晨在救助中心度过了近11个月的时间。这期间,晨晨生父、外祖父母的相关信息依然找不到。此时,晨晨的妈妈罗某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可能面临十年左右刑罚,如此一来,晨晨的整个未成年阶段都存在监护人缺失的可能。
孩子该何去何从?本该是需要被守护的年纪,监护人的缺失会给晨晨的成长道路带来阴霾。并且,晨晨也到了该上学的年纪,谁来担任晨晨的监护人?
“我想上学!”另一边,在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温暖的陪伴下,晨晨终于吐露了心声。
2024年4月底,宝安区紧急召开了协调会,召集8个部门共同商讨如何解决晨晨可能面临的监护缺失和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作为法院代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庭法官王李娜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王李娜从法律层面上分析:“晨晨当前的情况,符合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形,其监护人应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我们单位同意担任晨晨的法定监护人,但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区民政局负责人紧接着表态。
“晨晨现在处于临时监护缺失状态,在诉讼能力上处于弱势,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由我们支持起诉,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变更。”区检察院检察官也提出建议。
会议室内讨论气氛紧张而热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渐渐找到了解决方案。
会议结束后,一场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护苗接力正式“开跑”。
4月29日,区民政局向宝安区法院提起了撤销监护权的诉请。同日,宝安区法院快速完成立案、分案和排期等工作。隔天,区检察院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
5月13日,这起由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区民政局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案件在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围绕晨晨的监护主体以及权益保护相关问题,法官充分听取意见,并为晨晨的安置、监护等事项明确妥善方案。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撤销罗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宝安区民政局作为晨晨的监护人。
“尽管监护权变更了,但你是晨晨妈妈的事实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希望你能反省之前的所作所为,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宣判后,王李娜作为此案主审法官语重心长地对罗某说道。
被告席上的罗某低下了头,思考了一会儿后,用颤抖的声音说:“谢谢……谢谢你们!”
5月16日,判决正式生效。之后,晨晨也在各方的努力下顺利入学,至此,案件画上圆满句号。但对于王李娜来说,关注的步伐并未停歇。
“晨晨,最近怎么样?学习跟得上吗?”
“谢谢法官阿姨!我最近很开心,在学校里学了好多新知识。国庆节还参加了手工活动,我做的天安门广场剪纸,大家都说好看呢!”
“晨晨的学习很好,在班级里成绩属于比较优秀的。平时和其他孩子的相处也很融洽,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跟大家一起分享。”
近日,王李娜通过回访详细了解了孩子的生活、身体及心理等情况。看到晨晨学习生活都适应得很好,她欣喜之余,那颗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在法治护航下绽放最美丽的笑颜。”王李娜表示。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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