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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法官支丁丁(右一)实地勘查当事人房屋前道路情况。
“法官,你评评理,十几年前我就购买了他家门前这条道路的通行权。现在不让通行,这算怎么回事?”
“你那是通行吗?你把车整夜停在我家门口,早就超出我们约定的范围了,现在我们家进出都不方便!”
在一条堆满砖头、石块的小路边,王某和李某当着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法官支丁丁的面吵得不可开交,而这样的争吵对于二人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他们口中的道路是李某家门前一条宽3米的道路,就是这条九尺路,让两家从交情甚好的邻居变成了如今的“冤家”。
早些年,王某开办了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工厂货车需要经过李某家门前,但仅1米宽的路远远无法让货车通行,于是王某和李某商量,希望李某能将院子的围墙拆除并留出3米宽的道路用于货车的日常通行。经过协商,王某从李某手中购买了李某家门前道路的通行权,约定此路只供行人行车之用。
随着王某生意日益红火,货车运输也愈发频繁,李某生活开始受到影响。从2021年12月起,王某经常将车辆长时间停放在李某家门前的空地,严重阻碍了他的出行方便。为此,李某多次找王某沟通,但对方却以购买了道路通行权为由继续停放车辆。
“为了阻止我们通行,他们一家在道路上拉绳子、放石块、砌砖头,货车根本没办法通过。”
王某心中满是委屈,认为自己已经购买李某家门前的道路通行权,自然有权在此停车,李某无权干涉。
随着双方矛盾愈演愈烈,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石狮法院。受理案件后,支丁丁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
“法官,不是我不讲理,你看,他们平时就把车停在这,再往里一点我家大门就全被堵死了。”一见到丁支支,李某立马上前诉苦。
支丁丁安抚道:“李阿姨,您别激动,您把之前购买通行权的协议给我看看。”
看到协议后,支丁丁对照着当初双方约定的通行尺寸拉开皮尺现场测量。
“法官,这条路这几年修了好多次,怎么还按照之前的尺寸来量啊?”看着自己的停车范围已经超过测量的尺寸,王某有些着急。
“王阿姨,不管时间过了多久、道路如何修补,但是当初的约定没有改,既然签了协议,我们就要按照协议办事。”支丁丁向王某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遵守契约精神,“况且,在对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超范围行驶、停车,确实会影响他们出行。”
另一边,支丁丁告诉李某,砌砖头、拉绳子、堆石块等行为也给对方的出行造成了不便,这样做不仅达不到目的,还会让两家的矛盾越积越深。眼见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支丁丁乘胜追击,引导双方各退 一步协商解决办法。
“之前确实是我考虑不周,不应该把车堵在这里,但是这辆货车是我们一家子的生计来源,不停这能停哪?”王某犯了难。
为了彻底化解两家的矛盾,支丁丁随即联系村委会询问村里是否有价格合适的空地可以出租给村民停放车辆。在得到村委会肯定答复后,支丁丁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王某,经过反复沟通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在现场达成了和解并签订协议。
随后,支丁丁与王某、李某一同将争议道路上的砖头、石块搬离,九尺路顿时成了宽阔坦途,王某当场支付李某2000元作为这些年超范围使用道路的通行费以及此前多次推倒障碍物的补偿费。
随着九尺路的畅通无阻,双方矛盾就此化解,邻里关系也重归和谐。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林泳 通讯员:吴春华 | 摄影:施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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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段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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